相关栏目
县市区导航
  • 桃城区
  • 冀州市
  • 枣强县
  • 武邑县
  • 深州市
  • 武强县
  • 饶阳县
  • 安平县
  • 故城县
  • 景  县
  • 阜城县
  • 衡水湖
  • 高新技术开发区
  • 便民服务
  • 快递查询
  • 电子地图
  • 便民电话
  • 邮政编码
  • 飞机航班
  • 列车时刻
  • 公交线路
  • 天气预报
  • 考试查询
  • 学历查询
  • 万年历查询
  • IP地址查询
  •   您的位置: 首页 ->首页 ->公告栏
     

    征兵程序办法

       来源:政府办   

    全县的征兵工作按照上级征兵命令进行,一般情况下每年一次,通常中十一月至十二月间进行,时间五十天左右(不含处理退兵时间),整个工作大体分为准备工作、组织实施和善后工作三个阶段。

    一、准备工作

    1、开展兵役登记,确定预征对象。根据《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每年930日前,对当年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摸清适龄青年的政治、身体、文化状况,确定他们是应服兵役、免服兵役,还是不得服兵役,并挑选各方面比较优秀的青年确定为当年预征对象,为征兵做好准备。(1)兵役登记组织。兵役登记工作在县人武部统一安排下,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具体组织,按照户口管辖范围,对当年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逐个登记,并进行初步检查和审查,对符合基本应征条件的确定为应征公民。(2)确定预征对象。各乡、镇和县直工委在对应征公民进行身体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挑选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公民确定为当年预征对象。(3)对预征对象进行跟踪考查。基层武装部了解预征对象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对外出经商、打工人员,建立联系制度,征兵开始时,确保及时召回。

    2、建立征兵工作机构。上级下达征兵任务后,县人武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成立征兵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征兵办公室一般下设计划组、宣传组、政审组、体检组和保障组,并抽调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有经验的医务人员和政审工作人员,组成体检、政审工作班子。

    3、安排部署征兵工作。征兵开始前,县人武部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适时召开征兵工作会议,把上级征兵工作的具体要求迅速传达贯彻到基层。县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征兵工作指示、要求,制定征兵工作安排、征兵宣传提纲、征集任务分配计划、新兵分拨计划、新兵服装发放计划、新兵运输计划等各种保障计划。

    4、集训征兵工作人员。对征兵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熟悉标准,学会方法,明确政策界限,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准备好征兵体检器械和化验试剂,保证征兵工作按时开展。

    二、组织实施

    1、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在张旗鼓地进行全民性的兵役教育,使征兵的意义,征集的对象、范围、政策规定和国家对现役军人的优待以及退伍后的安置政策等,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针对各类人员的思想反映,因人施教,分别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澄清他们的模糊认识。引导人民群众正确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激发广大适龄青年的参军保国热情。

    2、目测摸底。目测摸底由基层人民武装部组织,医务人员参加。重点了解青年明显生理缺陷和进行初步的身体检查,包括测量青年的血压、身高、体重等一些简单项目,把明显不合格的人淘汰。在此基础上走访调查,摸清应征青年有没有吸毒、性病、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史,有没有尿床、癫痫等隐疾病史和其它慢性病史,有没有流氓、盗窃、打架等违法行为。

    3、体检检查。征兵体检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和县人民武装部的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由卫生部门负责。体检过程重点有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基层单位对应征公民送站体检前,按照《应征公民送检评选条件》进行目测和病史调查,择优确定送站体检对象,送站人数一般控制在征兵任务的23倍;二是在应征公民上站体检时,在候检室检查其户口本和毕业证,并在体检表上张贴本人照片,进行统一编号。三是应检青年分批到候检室候检,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体检站实行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内。四是体检时有专人传表,实行单科淘汰;五是对体检情况每天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进行纠正。体检工作的要求有四项:一是严格按照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进行检查,坚持按照规定和条件办事,防止偏宽或偏严;二是实行岗位责任制,谁检查、谁签字,出现责任问题,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三是全面衡量,严格抬头,医务人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条件、标准进行充分论证,作出科学合理的结论,对边缘问题要从严掌握;四是在定兵前对预定的新兵进行复查,普通兵进行重点抽查,条件兵进行全面复查。

    4、政治审查。征兵政审工作在县政府领导和县人武部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审查办法,一般采取县、乡、村三级政审和区域联审。对外出打工经商的,采取去人、发函、查问等方法搞清现实表现情况。组织接兵部队进行走访调查。政审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出现问题追究责任。在对象上重点审查外出青年和人户分离的青年;在区域上,重点审查社情复杂地区;在补兵单位上,重点向担负特殊任务的部队倾斜。

    5、审批定兵。在县人武部的统一组织下,先由各乡、镇和县直工委根据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对合格青年提出推荐意见,县征兵领导小组根据基层推荐情况召开定兵会议,对合格青年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定兵。定兵会议吸收体检、政审负责人和接兵部队的负责人参加。审批定兵的原则:一是择优的原则,优先批准政治思想好、身体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和有专长的青年入伍;二是集体定兵;三是公开定兵,初定名单在新兵所在乡、村和单位进行张榜公布。

    6、发放服装。征兵开始后,县征兵办公室根据征兵任务、新兵补充的兵种和地区,向衡水军分区后勤部请领新兵被装,以接兵部队为单位,发放被装。

    7、交接新兵。县人武部统一编造《新兵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接兵部队,一份由县人武部保存,交接新兵时,县征兵办公室和接兵部队按照《新兵花名册》,将每个新兵和每个新兵的档案当面点交清楚,并在《新兵花名册》上签字盖章。

    8、新兵运输。县征兵办公室和接兵部队,根据上级下达的运输计划,按时组织起运。在新兵起运前,对新兵进行乘车(船)常识教育,防止途中发生事故。新兵起运时,县人民政府组织欢送。

    三、善后工作

    1、进行家访。新兵走后,基层干部对新兵家庭进行走访,重点对那些要求参军迫切,体检、政审合格而没有被征集的青年及其家长,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2、总结工作。征兵工作基本结束后,县征兵办公室认真搞好征兵工作总结和新兵数质量统计,并按规定上报衡水市征兵办公室。

    3、处理退兵。新兵到部队后,部队进行检疫复查,发现政治、身体条件不符合条件,且不宜在部队服现役的,可作退兵处理。退兵时间,自新兵到达部队之日起,至部队批准之日止,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90天,属于身体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45天。对患传染病或危重病的新兵,退兵时间不受限制。退兵办法,对属于身体不合格退兵的,经驻军医院、武警部队经总队医院或地方地(市)人民医院检查证明,由师、武警总队以上机关批准;属于政治不合格退兵的,部队事先与县公安局和人民武装部联系查实,由师、武警总队以上政治机关批准。

    版权所有:武邑县政府 冀ICP备05017446号 技术支持:创新网络
    地址:武邑建设西路45号 邮编:053400 邮箱:hswy@hengshui.gov.cn